2025年春节来临,为防范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减少大气污染,满足群众对传统习俗的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春节期间在县城地区设置2处烟花爆竹燃放分流点(以下简称分流点),提倡市民到分流点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一、分流点位置 1号分流点:位于通榆河小学南侧空地,具体四址:北至通榆河小学向南500米、南至迎宾大道向北100米、西至通榆河路向东50米、东至麦地东侧边沟。 2号分流点:位于灌江高级中学东侧空地,具体四址:北至灌江书院小区向南200米、南至迎宾大道向北50米、西至开山路向东20米、东至废旧厂房向西100米。 二、分流点燃放时间 第一阶段:1月28日(除夕)14:00到1月29日(初一)2:00、1月29日(初一)8:00至23:00。 第二阶段:2月12日(元宵节)18:00至23:00。 三、注意事项 1、市民到分流点燃放烟花爆竹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停车。 2、不得燃放非合法合规的烟花爆竹,燃放时要注意规范操作,远离周边建筑物及一切可燃物品,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3、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进入分流点。 响水生态环境局 响水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