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姜振军)“谢谢法官阿姨,我的暑期工资终于全拿到了。”近日,盐城市响水法院陈家港法庭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助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在校大学生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表扬。承办法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大学生假期里打工被“坑”并不少见,学生要清楚维权渠道,尽量避“坑”。
小李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她来到镇上一家饭店上班,双方约定每月工资3400元,月结。打工期间,小李工作认真负责,饭店老板如期支付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到了第二个月中下旬,饭店老板因经营问题,将饭店转让出去,小李在约定期限索要工资时,饭店老板以种种理由推脱。因开学,小李便回到学校,其间多次联系饭店老板索要工资,均未得到解决。小李越想越气,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和小李取得联系,了解完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法官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起,与饭店老板进行了沟通。“老板表示因股东之间产生矛盾,导致饭店经营管理发生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在得知饭店即将转让的消息,将店内部分物品取走用于冲抵工资,导致后期无法支付员工工资。”法官发现,老板对小李工作期间的表现非常肯定,认为其工作勤恳认真,应该支付薪酬,只是因为经济困难无法及时支付,愿意进行调解。见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承办法官便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起,现场进行调解,饭店老板对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向小李表示道歉,小李也接受了道歉,并同意老板分期履行,至此双方达成了调解方案,握手言和。“大学生打暑期工或者参加临时性工作,应与用工方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承办法官提醒,这样做的好处是:当出现劳务纠纷或遭受工伤时,能够迅速且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用工方而言,主动签订劳务合同,既能确保用工目的得以实现,又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法官表示,家长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学生打工的具体情况,协助学生甄别用工单位的合法性。此外,学生自身也需清楚维权渠道,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积极向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学校等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