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灌江路、香江路、珠江路部分路段设置为机动车驾驶学习训练道路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训练的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7月23日起,将灌江路、香江路、珠江路部分路段设置为机动车驾驶科目三训练道路,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训练路段
二、训练时间夏季(4月-9月): 每日5时-21时;冬季(10月-3月):每日6时-21时。遇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情形导致路线、时间变更,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三、法律责任 1、驾培机构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应当使用教练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并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进行。教练员应当具备教练员资格,与培训无关的人不得乘坐教练车。 2、响水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段不允许实施驾培活动,仅允许驾考学员在成功预约响水科目三考场后进行考前适应。 3、违反上述规定或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