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陈家港镇渔民在灌河口意外捕获到一条“大鱼”,在镇水产市场销售时,被爱心店主朱同军用500元的价格买下,并及时向当地渔政部门反映,经确认:这条“大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中华鲟。下午,渔政部门在灌河放生。
16日下午,当记者赶到朱同军的水产门市时,这条大鱼正静静地躺在一个大的塑料盆中,体长1米多,8公斤左右,大约生长了3年。当地渔政工作人员正在检查了解它的健康状况。据朱同军讲,这条鱼因鱼网缠绕,送到水产门市的时候,尾部受了一点皮外伤,他通过加水输氧、添加营养液等方式第一时间进行了施救。
陈家港镇水产门市店主 朱同军 今天早上11点多钟,有一个老渔民逮一条鱼过来卖,平时逮的小鱼小虾都是卖给我的,这个鱼在电视上看过像中华鲟,我立刻把它养在盆里,后来就举报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花500元收下来了,当时我称的是16斤多。在陈家港镇经营水产生意多年来,朱同军对水生野生动物比较熟悉,并且有较强的生态环保意识,能在灌河中意外发现中华鲟,实属罕见。据当地老渔民介绍,野生中华鲟大都生活在长江流域,这条中华鲟可能是通过大运河一路“畅游”过来的。经过几小时的精心呵护,中华鲟身体恢复到放生条件,县渔政部门迅速用快艇将其运到灌河口上游进行了放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陈家港中队长 朱平传
经相关专家和我们渔政部门确认,这是一条野生的中华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今后一旦发现珍稀水生动物,第一时间向公安和渔政部门进行反映,不可以私自随便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