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响水县现就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员主动报备。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等重点来(返)响人员,要向居住地、目的地所在社区电话报备,抵响后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强化风险人员健康管理。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或与病例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上海来(返)响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跟踪健康监测”;省外来(返)响人员应在抵响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全域低风险设区市的来(返)响人员,健康码绿码、行程卡不带“*”号可有序流动。 三、持续优化核酸检测。严格落实47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未在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的重点人群,健康码将被赋黄码,限制进入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我县健康小屋(便民核酸采样点)能够满足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要求,广大市民可前往就近的健康小屋(便民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 四、规范公共场所防控。公共场所(含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一查一扫”(即查苏康码、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不再需要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两站一场”查验。在“两站一场”出口处查验旅客行程卡,对不带“*”号的来(返)响人员直接放行。对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带“*”号、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的来(返)响人员直接放行;对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带“*”号、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来(返)响人员,进行1次核酸采样后放行;对健康码异常人员按规定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镇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资源力量,常态化开展督查,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政策宣传、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个人要履行“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今天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凝聚了大家的理解与支持、奉献与担当。放开不等于放松,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理解支持配合各项防疫政策,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响水平安! 响水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5日 “应检尽检”人群范围和检测频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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