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群防群控”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自即日起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盐城市外特别是上海、苏州来(返)开发区人员未主动向社区(村居)登记报备。 2.来(返)开发区人员隐瞒涉疫地区旅居史、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有接触史、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 3.张贴封条车辆,擅自在开发区辖区内流动或司乘人员擅自下车。 4.开发区社区卫生室、诊所擅自接诊发热病人。 5.疫情期间开发区辖区内应暂停营业的棋牌室、网吧、游戏厅、浴室、足疗店、幼托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擅自营业。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提供线索,举报电话:13625131195,15195196622。 三、奖励说明 1.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者隐私。 2.同一线索涉及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两人以上联合举报的,按一件(次)举报线索奖励。 3.负有疫情排查管控工作职责、从内部流调排查信息中获取信息及通过其他非正当手段获取有关信息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4.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并配合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