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响水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响水县城双园中路2号(204国道东侧),法定代表人:卞德]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如下: 1、消控室主机存在火警信息未及时处,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查处; 2、食堂仅有一个安全出口,该单位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立案查处,响水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应对此违法行为负全部消防法律责任。 并于2022年3月28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响消行罚决字〔2022〕第0025、0026号),并决定给予响水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来源:响水县消防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