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拟对2021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一年级)进行登记。
施教区范围
1. 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2. 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报名条件
1. 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 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
报名登记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安排如下:
8月20日-23日 (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8月20日: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8月21日: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8月22日:灌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8月23日:黄河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报名登记地点
响水县银河路小学 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 户口证明材料
(1)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有户口簿不需提供) 2 房产证明材料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有不动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原件及复印件。 (2)是购房合同的(实际居住):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提供该房产水电费发票(或网络缴费截图),购房契税发票或首付款发票至少一种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房: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是拆迁户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居委会证明、使用水电所缴纳的费用发票等。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5)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一直与老人在一起生活;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在一起生活、无户口迁移史。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该房产水电费发票(或网络缴费截图)、购房契税发票、首付款发票至少一种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父母和入学儿童无房产证明原件。 3 其他材料
(1)适龄儿童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儿童保健接种卡复印件。 4 材料准备示例
其他报名所需材料请根据公告要求提供。
登记办法
1.录取不按报名先后顺序,凡符合条件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母)到学校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居家监测)。请家长预先在家测量体温、在大门口现场查验苏康码和行程码,同时要提供“近期核酸检测信息”。登记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1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聚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来校家长须无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否则由其他符合要求的监护人报名。
2.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每天报名登记区域 请见施教区示意图 。 特别说明
1.办公用房、租住房、私下买卖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2.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
3.报名登记期间,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组织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5.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所有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材料,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儿童及家长,须提供来校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其他事宜,请现场咨询或关注我校公众号。
咨询电话:0515-85075076
手机号码:13851194946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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