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响水县纪委 响水县监委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响水县纪委监委拟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面向公务员(含省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下同),选调8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响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 县内外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团组织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省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下同)。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现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出差、加班等工作环境; 6.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响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未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未满有关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有《公务员法》第74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2月8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响水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双园路县政府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515-86881719,电子邮箱:xsxjwgbs@163.com。网上报名只接受盐城市以外人员(提供报名材料时请使用PDF格式)。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a.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响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b.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编制性质及在岗证明,所在单位及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c.不超过500字的个人自荐材料(有本人发表的署名文章、撰写的会议交流材料等一并附上)。 (二)资格审查 响水县纪委监委干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随时取消资格。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1日至17日到响水县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xsxjw.gov.cn)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程序。各职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达不到1:3,则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三)发放准考证 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在考场等候室领取准考证即可。
五、能力测试 以面试方式进行。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包括核实人事档案、身份性质、岗位经历等方面情况,了解本人在单位的现实表现。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响水县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响水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附:1.响水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响水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填 写 说 明 1.“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栏,按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时间填写。填写时间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91.05”。 2.“籍贯”、“出生地”栏,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盐城”、“山东莱州”。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 3.“计算机掌握程度”栏,填写计算机水平或等级,通过等级考试的,注明考试类型及等级,如“全国计算机二级”、“江苏省三级考试偏软”、“江苏省三级考试偏硬”等。 4.“编制性质”栏,根据本人情况,分别填写行政、事业(全额拨款)。“是否省选调生”栏,只限江苏省内报考人员填写。 5.“学习和工作简历”栏,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 6.“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县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情况,并注明奖励时间;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填写“无”。 7.“主要工作成果”栏,简要填写本人发表作品的报刊、数量、发表时间等;所负责的工作在上级工作会议上交流或得到县以上领导批示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