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王”是指车货总质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主要运输砂石等。把这样的车开上路不仅给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因此,对于这样的超载超限车辆交警部门绝不放过。
超载的车辆 12月22日,盐城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打防管控“冬季攻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辆“百吨王”超限超载案件。 当晚7时40分许,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卡口三中队民警带领队员巡逻至辖区228国道2992公里处,发现一辆车牌为苏G8***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缓慢,疑似超载,民警当即拦停检查。经查,驾驶员吴某某(男,响水人),当晚驾驶车辆满载石灰石,从燕尾港出发前往海安集。经过磅检测显示,该车车货总重166.23吨,超限率为239.2%。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问其知不知道车辆已经超过一百吨了和为什么要超载时。吴某某回答知道,就是为了多拉一些,多赚一些,就趁夜色偷偷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将面临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过磅显示该车超载超过239% 当天夜里共查处货车超载3起,其中就有这辆“百吨王”,下一步,响水交警将持续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平稳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