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7日,响水县居民刘某某想着自我升值,考取个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但是因为疫情原因,相关考试都被延后,抱着侥幸心理,他在网络上加了一个办证的微信,对方自称有可靠的渠道,不用考试轻松办理各类证件,并且可以在“西安市运政信息网”里查询到该证件信息。刘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先后共支付对方2200元办理了一张证件。 但在收到证件后,刘某某通过多方查询,对所谓“西安市运政信息网”产生了怀疑,“我觉得这个网站就是个野鸡网,根本不是官方的”于是他又找到官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反复尝试却一直显示无该证信息,刘某某知道自己被骗了,迅速的选择了报警。
图|部分嫌疑人 接到报警后,响水县公安局黄海派出所随即展开侦查,经过调查发现,涉案微信帐号实际使用人为叶某,继续深挖发现叶某仅为二级代理商,更有贺某平、谢某永、胡某年等多人参与其中,他们通过网络制作验证网站,发布制证信息,按照不同的证件类型收取相应的费用。据统计,犯罪嫌疑人伪造各类证件已达一万余份。黄海派出所民警辗转湖南、河南、广东、福建、安徽等地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
图|抓捕现场,办案民警发现已制好还未来得及快递出去的各类证件1266份、伪造的国家机关公章20枚、伪造事业单位公章5枚、伪造企业单位公章1枚以及伪造的国家机关钢印模板23枚。
经审查:贺某平、谢某永、叶某、胡某年等人如实交待了伪造、变造、倒卖假章假证的违法犯罪事实。截至目前,该案相关违法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都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响水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假章假证的伪造者、贩卖者、购买者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没有买卖就没有造假,让我们自觉抵制购买假章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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