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通榆河小学 2020年关于对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登记的公告 根据《2020年响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关于公布响水县县城义务教育部分学校和陈家港镇小学施教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响教发〔2020〕5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对2020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一、施教区范围灌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二、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户口原则上应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三、报名登记时间 8月22日-24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四、报名登记地点 响水县银河路小学承德楼2楼 五、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 (1)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非手写的老户口簿)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原件及复印件,水电费缴纳的原始发票,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2)是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购房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入住后使用水电费缴纳的原始发票,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3)是拆迁户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居委会证明、入住后使用水电所缴纳的费用发票等,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4)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县城老住户: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县城户口,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证明。 3.其它材料 (1)适龄儿童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幼儿园离园证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保健接种卡原件和复印件; 六、登记办法 录取不按报名先后顺序,凡符合条件儿童均可报名入学,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儿童不得进入校园。由于天气炎热,为了安全考虑,建议避开高峰报名,1名适龄儿童只需1位监护人进校园报名登记,儿童不需要带到报名点。报名登记按区域分时进行,每天报名登记区域请见施教区示意图。 七、特别说明 1.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私下买卖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从2013年起,凡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2.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 3.报名登记期间,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组织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5.只需要适龄儿童的一名法定监护人到学校报名登记,请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经过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校园。 6.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所有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材料,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儿童及家长,须提供来响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阴性信息,入校前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 8.其他事宜,请现场咨询或关注我校公众号。 响水县通榆河小学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响水县银河路小学 2020年关于对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登记的公告 根据《2020年响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关于公布响水县县城义务教育部分学校和陈家港镇小学施教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响教发〔2020〕5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对2020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一、施教区范围 1. 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2. 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 二、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户口原则上应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三、报名登记时间 8月22日-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四、报名登记地点 响水县银河路小学承德楼1楼 五、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 (1)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非手写的老户口簿)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原件及复印件,水电费缴纳的原始发票,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2)是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购房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入住后使用水电费缴纳的原始发票,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3)是拆迁户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居委会证明、入住后使用水电所缴纳的费用发票等,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4)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县城老住户: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县城户口,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证明。 3.其它材料 (1)适龄儿童近期免冠照片1张;(2)幼儿园离园证原件和复印件;(3)儿童保健接种卡原件和复印件; 六、登记办法 录取不按报名先后顺序,凡符合条件儿童均可报名入学,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儿童不得进入校园。由于天气炎热,为了安全考虑,建议避开高峰报名,1名适龄儿童只需1位监护人进校园报名登记,儿童不需要带到报名点。报名登记按区域分时进行,每天报名登记区域请见施教区示意图。 七、特别说明 1.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私下买卖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从2013年起,凡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2.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 3.报名登记期间,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组织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5.只需要适龄儿童的一名法定监护人到学校报名登记,请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经过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校园。 6.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所有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材料,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儿童及家长,须提供来响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阴性信息,入校前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 8.其他事宜,请现场咨询或关注我校公众号。 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小学)
根据《2020年响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关于公布响水县县城义务教育部分学校和陈家港镇小学施教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响教发〔2020〕5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对2020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一、施教区范围 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 金海路以东,响坎河以西。 二、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户口原则上应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三、报名登记时间 8月23日-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四、报名登记地点 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学楼一楼 五、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 (1)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非手写的老户口簿)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原件及复印件,水电费缴纳的原始发票,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2)是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购房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入住后使用水电费缴纳的原始发票,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3)是拆迁户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居委会证明、入住后使用水电所缴纳的费用发票等,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4)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县城老住户: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县城户口,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证明。 3.其它材料 (1)适龄儿童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幼儿园离园证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保健接种卡原件和复印件; 六、登记办法 适龄儿童,由其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 七、特别说明 1.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私下买卖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从2013年起,凡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2.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 3.报名登记期间,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组织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5.一名法定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登记,请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并经过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校园。 6.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所有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材料,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儿童及家长,须提供来响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阴性信息,入校前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 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 2020年8月21日 根据《响水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定于2020年8月23日至25日进行初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的划分 灌河以南,灌江路以北,响坎河以东、东海路以西; 灌河以南,迎宾大道以北,204国道以东,响坎河以西。 二、报名对象 在我校施教区内的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及办法 我校施教区内的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的家长(监护人)凭户口簿原件或加盖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完税发票、水电费发票等),小学毕业证书到我校报名登记。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查验后归还家长。请家长注意来往交通安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8月23日—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地点: 东鸣湖实验学校校本部初中部教学楼一楼。 五、特别声明 初一年级新生全部在东鸣湖实验学校黄海路校区就读(校区地址为响水县城黄海路西侧、县计生委南侧,原双语实验学校)。 友情提醒: 1.监护人在县城临时务工且无自有住房的县城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 所在地初中登记就读。要求在县城就读初中的,请携带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于2020年8月22日—25日到响水县实验初中励志楼一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家长和学生进入校门时,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填写承诺书。 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 2020年8月21日 友情提醒 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设立黄海路校区(地址为响水县城黄海路西侧、县计生委南侧,原双语实验学校)。2020年秋学期新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全部在此校区就读。
黄海路校区现有标准化教室24间,功能室、运动场、宿舍、浴室、食堂等设施完备,建筑面积约两万平米。所有建筑都在2020年暑假进行了重新装修,所有硬件设施县内一流。 黄海路校区系东鸣湖实验学校分校,由东鸣湖实验学校统一管理。所有班级实行班额标准化,每班学生不超过50名。新校区将着力构建美丽和谐校园,培养阳光全面学生,为响水教育事业更上层楼添砖加瓦! 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 2020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