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复工营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3月18日会议精神,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复工营业,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促进市场稳定繁荣,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复工营业特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对全县服务业复工营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外的服务业全部放开复工营业。负面清单如下: 1. 电影院、剧场; 2. 利用地下空间的密闭体育场所; 3. 旅游企业经营的跨省赴湖北和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4. 线下教育培训; 5. 商业场所室内集聚性促销活动。 二、加快推动复工达效 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动员负面清单外企业和经营单位尽快复工营业,并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营业提供高效指导和精准服务。 三、严格落实管控责任 1. 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复工营业前,要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和场所等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镇区和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事前指导,加快推进经营单位有序复工营业。 4.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公安、商务、文旅、卫健、体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复工营业。
响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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