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尚未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注重个人防护。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不去已有疫情的城市,尽量减少与疫情城市回来人员的接触。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的病人,如有发热、乏力、呼吸道咳嗽等症状,应佩戴防护口罩,并及时到县医院、中医院等发热门诊就诊。 (二)注重家庭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勤晒衣服和被褥等;注意个人卫生,用流动的水、肥皂、洗手液等勤洗手。 (三)保持良好心态。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不必恐慌,科学应对。 (四)积极主动配合。请没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往返武汉的乡亲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 (五)及时接受治疗。往返武汉人员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告知医务人员在武汉工作居住等情况。与之密切接触的其他人员要自觉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场所做好防护、隔离工作。 各位乡亲,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祝广大群众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15- 86879183。
响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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