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5日,盐城响水县公安局大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淮北村有人在一鱼塘内进行非法电力捕鱼,接警后当地公安、渔政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处理。
当日下午1时许,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当地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只见淮河村一近五亩的池塘边有近百名群众在围观,三只铁皮小船上装有发电机,电瓶及麻鱼器,5名当地中年男子被村民花钱雇佣进行电鱼。面对执法人员的到来,这些电鱼人员还感到一脸茫然,认为在自家门前鱼塘电鱼合情合理。执法人员随即亮出执法证,责令电鱼人员立即停止电鱼活动,关闭电源上岸调查处理,没收电捕工具,将5名非法从事电捕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了解,淮河村这片5亩鱼塘归村上50户村民所有,里面自然生长的杂鱼每两年起捕一次,多则四五千斤,少则两三千斤;时下临近春节,村民们商量将鱼塘里的鱼起捕,大家分点鱼货过春节,为了省钱省事置法律和安全于脑后,找来平时用于农田打水的发电机、电瓶等工具进行非法电力捕鱼,接到举报后公安渔政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制止。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等待这些非法电鱼人员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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