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响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响教发〔2019〕47号)和《关于印发响水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的通知》(响教发〔2016〕56号)等文件精神,拟对2019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响水实验小学
1、黄海路以西、通榆河以东、珠江路以北、双园路以南 2、黄海路以西、红旗路以东、双园路以北、响灌路以南
响水实验学校东方红小区
1、双园路以北、响灌路以南、红旗路以西、通榆河以东 2、响灌路以北、灌 河 以 南、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
响水解放路小学
1、灌河以南、长江西路以北 2、通榆河以西、挹秀路以东
响水第一小学
葛庄小学
报名条件 1.施教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未入学儿童。
2.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户口原则上应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登记时间 8月1日-8月5日 上午7:30-10:30 下午2:30-5:30 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 (1)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有户口簿不需提供) 2.房产证明材料 (1)有不动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原件及复印件。 (2)是购房合同的(实际居住):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物业费发票,入住后使用水电费缴纳的原始发票。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3)是拆迁户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如居委会证明、入住后使用水电所缴纳的费用发票等。预交水电费发票无效)。 (4)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县城老住户: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县城老住户,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外无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3. 其它材料 (1)适龄儿童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幼儿园离园证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保健接种卡原件和复印件; (4)洪圩老住户房产证明不全,还需提供居委会证明。 特别说明 1.录取不按报名先后顺序,凡符合条件儿童均可报名入学,由于天气炎热,为了安全考虑,建议避开高峰报名,1名适龄儿童只需1位监护人进校园报名登记,儿童不需要带到报名点。
2.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私下买卖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从2013年起,凡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3.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 4.报名登记期间,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组织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6.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到县实验学校(地点:葛庄)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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