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响水县司法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司法所积极配合所在地镇(区)做好河道“两违”“三乱”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夏季防洪安全。 一是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在整治工作中,要通过发放河道“两违”“三乱”治理相关政策宣传资料,向周边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及爱护河道、维护河道、防汛抗灾意识,自觉遵守河道防洪安全规定。 二是集中排查化解纠纷,消除汛期不安全因素。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深入重点区域和部位,协助村居调解员对河道周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现场开展法治宣传、说服教育,劝导其自行拆除障碍,为河道“两违”“三乱”治理创造防洪安全环境。 三是集中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夏季河道畅通。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镇(区)综治办、村建、环保等部门集中整治联合行动,现场对“两违”“三乱”群众耐心解答有关法律难题,提供法律服务。对少数自行不愿拆除 “两违”“三乱”河道障碍的,采取行政手段强制拆除,并全程录音录像,保留证据。确保夏季汛期全县河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响水县司法局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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