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 第二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初步名单
在公布的名单中 响水这些地方名列其中! 里面有你的家乡吗? 一起来看看吧~~ 第二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 村(社区)初步名单
盐城市
一、镇(街道)
1、东台市:弶港镇、东台镇、时堰镇、唐洋镇、许河镇、富安镇、梁垛镇、溱东镇、头灶镇、南沈灶镇、新街镇、五烈镇 2、大丰区:三龙镇 3、射阳县:合德镇、盘湾镇、特庸镇、长荡镇、四明镇、千秋镇、新坍镇、兴桥镇 3、建湖县:近湖街道、上冈镇、建阳镇、颜单镇、庆丰镇、高作镇、芦沟镇、沿河镇、冈西镇、宝塔镇 4、阜宁县:芦蒲镇、陈集镇 5、滨海县:八巨镇、滨海港镇 6、响水县:双港镇、大有镇 7、盐都区:潘黄街道、秦南镇、盐渎街道、龙冈镇、大纵湖镇、郭猛镇、楼王镇、尚庄镇 8、亭湖区:盐东镇
二、村(社区)
1、东台市:梁垛镇临塔村、五烈镇东里村、三仓镇兰址村 2、大丰区:大中镇恒北村、大中镇光明村、万盈镇益民居委会、三龙镇斗龙港村 3、射阳县:海通镇大尖居委会 4、建湖县:九龙口镇梅苏村、颜单镇任杨村、沿河镇新丰村 5、阜宁县:芦蒲镇左范村、陈集镇海口村 6、滨海县:八巨镇前案村、滨海港镇板桥村 7、响水县:运河镇运西村、陈家港镇合心村 8、盐都区:郭猛镇杨侍村、刘垛居委会 9、亭湖区:黄尖镇黄尖居委会、便仓镇富民村
最后,小编给大家来科普一下
参评“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的基本要求
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基本要求
1. 基础扎实。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制定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专职承担环保职能,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用。
2. 生产发展。 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辖区内的资源开发符合生态文明要求。产业结构合理,主导产业明晰。严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林地无滥砍、滥伐现象。有机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妥当处置。
3. 生态良好。 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辖区内水体(包括近岸海域)、大气、噪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未划定环境质量功能区的,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无黑臭水体等严重污染现象。近三年内无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环境投诉案件得到有效处理。镇容镇貌整洁有序。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所在县域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生态环境质量不变差。
4. 生活富裕。 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喝干净水、走平坦路,用水、用电、用气、通信等生活服务设施齐全,住宅美观舒适、节能环保。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全覆盖。
5. 乡风文明。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邻里和睦,勤俭节约,反对迷信,社会治安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历史文化名镇(村)、古街区、古建筑、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乡镇政务公开、管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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