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零距离网10月27日,网友@风华 正茂分享:入秋以来,响水公安、渔政联手执法,开展秋季打击电捕鱼专项行动。连日来,响水县公安、渔政部门造浓声势,增加执法频率,从重从严处罚,战果丰硕,一批电捕鱼者受到应有的惩罚。10月26日,响水县渔政监督大队与灌东派出所联合执法,对辖区内一起非法电捕鱼案进行从重处罚,对非法从事电捕鱼的魏某龙给予5000元处罚,并没收电捕工具。 10月25日晚11时左右,响水县公安局灌东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内228国道的“劳改河”内有人在撑着泡沫筏从事非法电捕鱼。响水县公安局灌东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连夜出击,将正在电捕鱼的灌云县26岁男子魏某龙当场抓获。据现场询问:该男子夫妻俩在陈家港镇上开一家小饭店,当天晚上11点多钟,饭店关门后没事,他白天发现河边有一泡沫筏停在河边,于是利用从朋友处前几天借来的电捕鱼工具,打算趁着夜色弄点“野鲜”用于第二天招待客人,既味美又实惠。他背上电捕工具踏上泡沫筏才“工作”不久,就被群众举报。真所谓是“劳改河里电捕鱼,聪明总被‘聪明’误,美味没有品尝到,罚款五千损失重”。 魏某龙表示:以后再也不干这样的蠢事了,做人做事还要老实一点,违法违规的事情不能做,建议广大电捕鱼者一定要吸取教训,要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切实维护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风华 正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