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坏了怎么弄?”面对交警定责,电动车主厉某拒绝签字,并一遍一遍地追问。
“你的车坏了一定要让他赔是吗?”处理民警问厉某。
厉某不假思索地回答: ”对!”
“我们监控看得清清楚楚,这个事故就是你全责。你不可能说因为你是电动车就要求货车赔你钱啊!”浙江省磐安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杨青波坚定地回应。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6月19日早上8点20分左右,徐某驾驶着小货车在通过浙江磐安螺山路附近的斑马线时,遇行人过街便停车礼让,突然感觉车身一阵震动,下来一看发现:一辆电动车撞上了车尾。
徐某还没有说什么,骑电动车的女子厉某却开口就要徐某赔修理费。直到交警赶来处理事故,厉某一直不依不饶,于是双方来到交警大队要求民警处理。
民警查看了事故现场监控,监控画面清晰地显示,当时厉某骑着电动车行驶在道路中间,一开始是在货车左后方行驶,快接近斑马线时,厉某前方的一辆白色轿车停车礼让行人,她便往右拐了一下,紧跟在货车后方。
可没想到货车也停车礼让,厉某驾驶着电动车躲避不及,结结实实撞了上去。
双方对事故事实都没有异议,但对交警的全责认定,厉某始终觉得受了委屈,认为自己是骑电动车的,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相应的赔偿,货车不管怎么样都有责任。
所以直至事故处理完毕,厉某也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但这并不影响交警对责任的认定:厉某在本次事故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且骑非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正如视频中民警所说:“交警定责任不是按车辆来的,不是说你是非机动车,就要他赔。如果真是他错,就应该他承担责任,如果是你非机动车的过错,自然要你自己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