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个在婚礼上强吻儿媳妇的公公,本来没打算说他,这种为老不尊的老不要脸,对着脸啐一口唾沫过去就好了。没想到昨天这位公公卞先生居然还跳出来委托律师发表公开声明,甚至抬出社会主义法治和道德风尚来为自己洗地。社会主义法治和道德风尚怎能被这种人所辱,冲着这一点非得狠狠打他一把脸。
这位卞先生称,他是按照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子”习俗,做出了看似亲吻儿媳、实为假亲吻儿媳的“表演”动作,这种动作纯属迎合当时出席宴会宾朋的心理期待、营造喜庆气氛的需要,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强吻新娘。那么我想请问,如果您是按照传统的“贼不走空”习俗,做出了看似摸走别人钱包、实为钱包没有摸到手就被一把揪住扭送派出所的动作,这种动作纯属迎合当时同伙的心理期待、营造我先上你望风气氛的需要,是不是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偷盗行为?警察同志是不是就会客客气气请你吃完大排面然后放你走? 卞先生又称,网友对他行为的负面评论,“给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给盐城民风纯朴的良好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我相信首先是卞先生的行为给他儿媳妇家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嫁过来之后发现有那么不要脸的一个公公,还有一个完全不顾及她感受的丈夫,任何一个正常女人的反应都会是:够了,你们这完全站在“盐城民风纯朴的良好形象”反面的一家人,还好意思说别人破坏盐城的形象? 乘着婚礼乱哄哄的场面强吻新娘,这叫耍流氓。事后还差使律师发一份文绉绉的声明,这叫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而流氓的文化底蕴则是所谓的“传统”——仿佛传统习俗里公公可以闹新娘,放到现在在婚礼上当众猥亵妇女就必须依旧合法。非但合法,事后别人有了意见,还要急不可耐地跳出来,高喊“法制社会不容任性!”——“传统”二字,成为了诸般恶行逃避法律与道德双重约束的庇护伞。被公公强吻的那位儿媳并非孤例,婚礼上被侮辱的新娘、被非礼的伴娘屡见不鲜,然而真正受到制裁的恶行参与者,却寥若晨星。 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可以说是中华民族永远不能离别的精神家园。但当我们意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向传统文化张开传承与保护的双臂后,许多人却假借传统之名,情不自禁地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好像所有“传统”的都是好的,只要是先人流传下来的就必须得到发扬的。于是许多人巴望着,哪怕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比如婚礼——能够短暂地重新返回上古,撕烂一切文明社会的约束,尽情享受放肆和野蛮带来的快意。然而其实他们并非是敬畏传统、尊重传统,他们只不过是想找到一个机会,打着“传统”的幌子,把人性当中与现代文明相悖的原始冲动宣泄出来罢了。这些人不配来谈传统,而应该先学一学,什么是不堪,什么是肮脏。 所以别把不要脸当传统文化。我们应当从传统中,传承与学习的是人类在整部文明史中,如何一步步克服野蛮,扬弃人性中的丑与恶,去追求将个人、将家庭、将整个社会推向美与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才能来好好聊一聊,哪些是赋予我们力量的传统,哪些是应该被移去的恶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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