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实验小学2023年关于对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登记的公告 根据《2023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拟对2023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一、施教区范围 1.响灌路以南,珠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2.灌河以南,响灌路以北,通榆河以东,幸福路以西区域。 二、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2.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响水县实验小学(本部)南楼一楼, 按顺序领号报名登记。 8月24日-26日(上午8:00-11:10,下午2:30-5:30) 8月24日 黄海路以西,幸福路以东,双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8月25日 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双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8月26日 黄海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南,双园路以北;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北,灌河以南。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家长自行提前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项的内容) (2)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商品房: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与监护人一致)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3)农村老自建房:提供房产证明或建筑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等)、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4)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准备法院裁定文书、水电通用机打发票。 (5)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集体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等: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提供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件,确难提供公证文件的,提交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物业证明材料等,学校实地进行核实。 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需提供县城无房产证明),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2)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3.其它材料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五、注意事项 1.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适龄儿童不要带进校园,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不进校园,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 2.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在县城区域内的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5月1日前)或县城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5月1日前),同时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材料。 3.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登记时,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现场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到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六、特别说明 施教区内二至六年级转学生,请参照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携带户口及住宅性质的房产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学生素质报告书,于8月24-26日到学校三楼校长室办理转学手续。 咨询电话: 13505109016王老师 18752298517吴老师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响水县实验小学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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