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2023年5月23日响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玉清为响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红闪为响水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林云松为响水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高兆军为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海霞为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刘学忠为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谢洪文为响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卫卫为响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卫东响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沈华栋响水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林云松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高兆军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李玉清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宝金响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国林响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赵卫卫陈家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潘鸿彬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薛正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兆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维标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响水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