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学期一年级招生公告<font] 根据《2021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拟对2021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一、施教区范围
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金海路以东,响坎河以西。
二、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
三、报名登记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8月20日-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6:00) 20日:黄河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金海路以东,响坎河以西。 21日:珠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金海路以东,响坎河以西。 22日: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名的学生。
地 点:东鸣湖实验学校校本部小学部教学楼一楼。
四、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页的内容),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材料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父母或适龄儿童房产:提供房产证或已交付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该房产水电费发票(或网络缴费截图)、购房契税发票、首付款发票至少一种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一直与老人在一起生活;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在一起生活、无户口迁移史。提供房产证或已交付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该房产水电费发票(或网络缴费截图)、购房契税发票、首付款发票至少一种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父母和入学儿童无房产证明原件。 3.其它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园离园证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保健接种卡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一名法定监护人到学校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居家监测)。请家长预先在家测量体温、申报苏康码和行程码便于在大门口现场查验,同时要提供“近期核酸检测信息”。登记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1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聚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来校家长须无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否则由其他符合要求的监护人报名。 2.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所有车辆不进入校园。 3.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双语实验学校公办学位施教区范围内入学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根据家长意愿可选择到双语实验学校就读或在东鸣湖实验学校就读。 5.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6.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咨询电话:0515-68871719
响水县东鸣湖实验学校 2021年8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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