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夜色作掩护,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车、无许可手续就装运满罐的煤气罐,结果被夜巡的派出所民警查获。10月10日下午,记者从响水县公安局六套派出所了解到,该名驾驶员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这一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 响水县公安局六套派出所葛鳌警官告诉记者,10月8日晚上9点钟左右,派出所组织警力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辆正三轮车满载货物,上面还用油布覆盖,而且看到巡逻民警还想躲避,行迹有点可疑,随即上前示意靠边接受检查。面对询问,驾驶正三轮车的男子告诉民警,车上装的是煤气罐,里面没有煤气,他是某煤气公司的送气员,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然而,执勤民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是车辆没有号牌,二是车上装载的25只煤气罐里装满了煤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随即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的调查。 葛鳌警官告诉记者,经过调查,该男子高某没有取得运送煤气罐的资质,也不属于任何一家煤气供应公司,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这一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所运载的25罐煤气交由县燃气管理部门处置。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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