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了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响水县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巡查工作。 1.加强价格预警工作
密切关注消费量大幅增加的粮油、肉、禽、蛋、菜、奶以及月饼等食品市场价格动态以及交通运输、商贸餐饮等服务领域价格情况,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化解。 2.加强重点领域巡查
加强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力量对月饼等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明码标价行为。督促经营者使用规范的标价签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做到及时调整;宣传降价、打折优惠信息的促销商品必须标明活动期限以及真实的原价等。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13种价格欺诈行为,特别是促销宣传广告用语中是否使用最低价、特价、一口价、优惠价、特惠价、劲爆价等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语言、文字。对住宿行业,重点查处不明码标价、标价与实际不符、对提前预约的消费者不履行价格承诺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提高汽车票价或票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3.加强举报处理工作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监管平台作用,快速查办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将立即组织专项整治,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主动加强和媒体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本局微信公众号以及网络媒体等宣传媒介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做好价格行为事前提醒告诫工作。强化舆情处置,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加强节日期间舆情监测,妥善处理舆论热点事件,快速回应社会关切。 本次执法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细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方法,采取约谈、提醒、告诫、警示函等方式引导市场价格行为;对履查履犯,社会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规定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