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被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包括博士生)。 2、贷款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户籍在本县内。 5、贷款额度: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 二、申请材料 (一)首贷所需要材料 1、申请表原件; 2、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户口簿原件。 (二)续贷学生所需要材料 1、申请表原件(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方可打印出申请表); 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身份证原件。 (注:续贷学生只需一人来办理即可,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谁来带谁的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日期、地点 1、贷款办理时间为: 8月10日 ―――9月30日的法定工作日。 2、办理地址:响水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3、联系电话:0515――86781039 响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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