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警示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在全县启动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压实中介机构监管部门主体责任,规范中介机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和守法诚信的发展环境。 成立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全县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整治的方案》,整治工作坚持“三个一批”原则,即取缔一批、责令整改一批、优化保留一批。县纪委监委将对涉及中介监管的举报件和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优先办理,严查快处;对整治不力、敷衍整治、虚假整治等问题严肃问责。 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牌成立“中介机构监管办”,着力推动“三围绕,三整治”工作:围绕行政审批职能,以政府购买第三方的服务为主,整治涉批中介机构;围绕“三定”方案,整治涉及部门职能中介机构;围绕管行业职责,整治行业中介机构。监管办对照《响水县不良中介行为负面清单》,重点从中介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质及数量是否达标、挂靠中介机构识别及处置、信用缺失中介机构清理退出等方面入手,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已排查中介机构800余家,整治达标387家,依法取缔22家,限期整改157家,责令退出响水市场200家,发函建议禁入网上中介超市26家,给予其他行政处罚措施79家,全县中介机构整治规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