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江苏省响水县检察院通过“云视频”举行听证会“ 今天,我院通过‘云视频’依法对响水县某钢结构制作厂负责人冉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审查……”4月10日,在江苏省响水县检察院视频听证室内,该院副检察长潘鸿斌点开按钮,大屏幕上显示出犯罪嫌疑人冉某的镜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税务专家等听证员以及检察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与冉某隔空而坐。 2016年1月,冉某让河北沧州某贸易公司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1万元,抵扣税款11.7万元。后因该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2019年7月,冉某到该县公安机关自首并如数退还抵扣税款。今年3月25日,案件移送响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冉某犯罪情节轻微,又有自首表现且认罪认罚,依据该院在疫情期间出台的《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发展意见》,承办检察官建议对冉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考虑到冉某正在外省参与一个电力设备项目的恢复生产工作,该院决定进行“云听证”。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情和拟处理意见。随后,屏幕上播放了异地传来的视频,一个场景是40多名工人正在加紧生产,冉某在车间逐项检查,另一镜头则是工人在装箱发货。现场忙碌的场景,听证员们看了频频点头。 在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发表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后,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是否同意对冉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行评议。 “经评议,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你们坚持履职与护航并举,不仅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更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还增加了司法办案透明度。”响水县人大代表缪玉红发言。 “感谢你们给我回报社会的机会,我要抓紧生产多纳税,弥补过错……”4月13日,该院通过“云视频”向冉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在谈到依法经营及复工复产下一步发展打算时,冉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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