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公安局、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告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统计,截至2020年2月,我县已销2251辆变型拖拉机,这部分车辆已不具备上路营运资格,但仍有部分车主使用假牌、其它机动车号牌上路非法营运,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农机〔2019〕14 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政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决定从2020年4月7号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凡使用假牌、套牌的变型拖拉机、拼装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处以3000至5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吊销驾驶证等处罚、达到报废年限的一律予以报废。请变型拖拉机、拼装车车主、驾驶人员在通告期内自行拆除报废、变卖。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农机监理部门举报电话:0515-86882067。 特此通告 响水县公安局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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