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试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本县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危化品经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 二、奖励标准 举报事项经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1、举报事项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奖励200元。 2、举报事项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奖励3000元。 3、举报事项为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6000元。 三、受理途径 电话:0515-86782090,传真:0515-86782091 电子邮箱:jbxsaqsc@163.com 举报信箱:响水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楼门口 邮寄地址:响水县城军民路336号 四、其他事项 1、举报人对其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2、一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对举报人予以一次性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对最先举报人予以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3、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由县安委办兑现奖励。举报人领奖期限原则上为60天。 4、工作人员对举报人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5、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县安委办负责解释。
响水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