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地方海事处根据省、市、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出台船舶污染防治一号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从8月15日起至9月底,以辖区通榆河干线航道为重点,集中检查在我县辖区航行的400总吨以上所有货船生活污水收集和排放情况,对船舶违规排放生活污水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本次行动包括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督促航运企业和船民落实防污主体责任,对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配备及使用开展现场检查,对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配备及使用进行把关,严格查处违规排放生活污水的行为,主动帮助船舶做好生活污水收集送交的服务。 为确保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该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开展行动,要求全处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行动中主动作为。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各科室工作责任,做到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分工,有所侧重,确保整治活动有序开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印发《告船民书》、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辖区航运企业以及航行船舶宣传本次行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督促航运企业和船民自觉落实防污主体责任,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加大执法巡检,提升行动成效。通过加大巡航检查力度,加强对过往船舶防污设备使用情况检查;通过营运检验管理,加强船舶防污设备源头管理,保障防污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做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五是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助推行动高效开展。号召全处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根据职责分工,克服一切困难挑战,勇挑重担,积极作为,坚决打好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