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20年,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8年,其他同案犯也被判处2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今年1月,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消息一经传出,一些长期经受龚某、刘某“软暴力”侵害的群众长出一口气。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查处并宣判的第一起以“软暴力”为主要行为手段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常熟法院审理查明,从2013年起,来自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的龚某、刘某等人,混迹于常熟一些地下赌场,主动结识社会闲杂人员。捞取第一桶金后,从2015年起,龚某、刘某与其他5人开始合伙开设赌场,非法放贷,并通过各种“软暴力”讨债、强迫交易。 “此案在江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具有典型性。”江苏省扫黑办副主任姚恒斌介绍,从近年破获的案件来看,江苏黑恶势力犯罪呈现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套路贷”案件较多,尤其是苏南地区,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量使用“软暴力”强迫交易,催讨债务。
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负责人吴祖平说,“软暴力”犯罪是相对传统暴力犯罪而言的。近年来,为规避法律制裁,一些黑恶势力犯罪不再是打打杀杀,而是采用跟踪滋扰、贴报喷字、拉挂横幅、摆放花圈、砸玻璃等手段和方式来牟取暴利,其手段更加隐蔽,但给人带来的心理恐慌和精神压制丝毫不逊于传统暴力手段。 常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陆先福告诉记者,龚某、刘某涉黑案中,警方与大量受害人接触发现,除一名受害人被打至轻伤外,其他所有受害人身体均未遭遇伤害。然而,提起龚某、刘某,这些受害人却是唯恐躲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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