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 响水县小尖镇工贸劳保中心原主任韩石、豫东居委会原党总支书记董学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014年,董学华帮助涉恶人员徐步光编造虚假材料违规入党。2013年、2016年,韩石、董学华放任恶势力干扰操纵选举,致使徐步光违法当选为豫东居委会委员、主任。此外,时任响水县小尖镇党委副书记陆树军、曹志煜,组织委员顾成华、民政助理李德高、豫东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周春龙在豫东居委会换届选举等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失察失管。2018年12月20日,徐步光因涉嫌违法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韩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董学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陆树军、曹志煜、顾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德高、周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与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坚决斗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深化标本兼治和源头治理,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韧劲,不断加大查处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