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这些不都是我发在朋友圈的照片嘛……”直到好友告知,曹女士才发现自己发在朋友圈里的照片,竟被别有用心之人用于网恋诈骗。近日,经响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9年12月,被害人吕某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了名叫“高静”的网友。“高静”的头像是一个妩媚的女孩,其个人信息介绍中写着“在线寻找有缘人,喜欢的留下交个朋友”。吕某便添加了“高静”的微信账号,开始与“高静”谈人生、谈理想,两人越聊越投机,吕某也对“高静”产生了好感。通过翻看“高静”的朋友圈,吕某认为她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人,值得进一步交往。吕某以为遇到了命中注定的灵魂伴侣,很快就与对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为了表达爱意,吕某经常向“高静”转账或发红包。“高静”也经常在朋友圈更新生活照,甚至给吕某私发“擦边”照片。与此同时,“高静”时不时以生病住院、家庭困难等理由向吕某借钱,出于对女友的关心和同情,也为了讨女友欢心,吕某几乎有求必应。但当吕某提出语音或者视频聊天时,“高静”要么以有事不方便,要么以手机坏了等理由推脱拒绝。当吕某提出要在线下见面时,“高静”便开始冷处理。吕某见状只能一边好言相劝,一边转账示爱。如此发生多次后,吕某开始怀疑对方的真实身份。 就在这时,一通电话彻底将他拉回了现实……去年7月,吕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得知自己“情投意合的女友”,竟是“95后”男子高某,而且像他一样被骗的人有好几个。吕某这才如梦方醒,悔不当初。
原来,高某几年前通过某网站认识了曹女士,并互相添加为微信好友。曹女士年轻漂亮,活泼可爱,经常在朋友圈分享自拍的照片。看到这些照片后,高某产生了冒用曹女士的照片“网恋骗钱”的想法。于是,他将曹女士朋友圈的内容复制到自己的微信“小号”的朋友圈中,并将曹女士的照片放在各种交友软件上,搜索男性用户并“引流”到其微信“小号”上。在聊天过程中,高某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多次编造生病住院、家庭困难等理由向对方提出转账或者发红包的要求。经查,高某共诈骗6人合计11万余元。近日,响水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广大青年朋友们,骗局套路何其多,“网恋”“网聊”有风险,网络交友需谨慎。大家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切勿随意给他人转账投资,一旦发现被骗要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及时报警。 (文章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