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实验小学2022年关于对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登记的公告根据《2022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拟对2022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01.施教区范围 1.响灌路以南,珠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2.灌河以南,响灌路以北,通榆河以东,幸福路以西区域。 02.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原则上适龄儿童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 03.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实验小学本部,南教学楼一楼, 按顺序领号报名登记。 8月19日-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8月19日 黄海路以西,幸福路以东,双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8月20日 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双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8月21日 黄海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南,双园路以北;幸福路以西、通榆河以东、响灌路以北、灌河以南; 8月22日 施教区内未登记的补登记。
04.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家长自行提前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项的内容) (2)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商品房: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已交付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发票(通用机打)。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与监护人一致)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老自建房:准备建筑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等)、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4)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准备法院裁定书、水电通用机打发票。 (5)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集体小产权房: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施教区内房产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原件,正常工作日提前到行政大厅房管所窗口打印); (2)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3.其它材料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05.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按照《暑假期间师生返校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家长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一查一扫”(查健康码、扫场所码),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对个别特殊情况未达到进入校园条件的家长和学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报名。 2.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不进校园,有序停放(建议不要开汽车)。 3.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登记时,我校将对所提供的原始材料现场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到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06.特别说明 施教区内二至六年级转学生,请参照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携带户口及房产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生素质报告书,于8月19-22日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咨询电话:0515-86888882。(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响水县实验小学 2022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