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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6 15: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年报通知

年报是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市场主体开展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市场主体通过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可展现经营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长远发展,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重要方式。

一、报送年报的时间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年6月30日前,各类市场主体(含公司、个体户、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申报年报,目前仍未年报的市场主体抓紧时间履行年报义务。

二、未报送年报法律责任:

1、罚款(新增)。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信用约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按时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生产经营合作、银行贷款融资等方面受到一系列限制;被列入经营异常满3年仍未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简称“黑名单”,单位和个人将进一步升级信用限制,5年后方可申报解除。

3、吊销处罚。连续2年未申报年报且未纳税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案查处,实施吊销处罚。

三、解除信用约束方法:

因未年报而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请尽快补办相应年度的年报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个体户,补报年报后将自动移出,无需申请)

咨询电话: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5-896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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