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我县,加快构建全县免疫屏障,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疫苗接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18周岁以上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6月9日前完成首针疫苗接种,6月底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2、6月10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商场超市、交通场站、宾馆、饭店、影院、KTV、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时,要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标识。未接种人员须严格落实各项防护要求,方可自由流动。 3、“端午”假期将至,假期返乡的居民,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未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请您积极行动起来,响应政府号召,在我县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您主动动员身边返乡的家人、亲属和朋友到我县接种点接种疫苗。让我们一同抵御病毒,构筑群体免疫屏障。 4、所有已接种第一剂疫苗人员,请遵照接种点安排,按时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不能大意。特此通告! 响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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