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921破5号 本院根据陈森瑞的申请,于2018年7月20日裁定受理响水慈客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客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知本律师事务所为慈客龙公司管理人。慈客龙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慈客龙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响水县黄海路277号响水县东方花园小区西门;邮政编码:224600;联系人:刘晓雷、曾杰;联系电话:18751448114、1890510689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大法庭(三楼)召开。 慈客龙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慈客龙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慈客龙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慈客龙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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