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编辑 | 李珍珍
关于加强“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中心社区工委、管委,工业经济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工委、管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省市属驻响各单位: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端午”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严明“端午”期间作风建设规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纠正“四风”,形成“头雁效应”,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纪律教育,重申纪律要求,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廉洁过节。
二、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相关规定,紧盯家庭饭店、内部食堂等隐蔽场所,严防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违规吃请。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突击花钱,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停放,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把遵规守纪变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工作,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一个个节点坚守,久久为功,化风成俗。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对节日期间禁而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镇(区)或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中共响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响水县监察委员 2018年6月13日 来源:清风响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