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纸文书将江苏省高级法院推到了风口浪尖,网友纷纷质疑江苏省高级法院的办案人员的专业能力及职业素质。 起因为某公司有俩股东,妈妈和家里的二儿子,各持有20%、80%股份,妈妈因患病,神志不清,二儿子将母亲的20%股份过到自己名下,大儿子认为二儿子是趁母亲神志不清非法操作。 于是大儿子将办理此次工商变更的工商局告到了法庭,希望工商局撤销此次变更。事情第一次起诉在江苏省中院,江苏省中院不予立案作为回复。 大儿子又到江苏省高院上诉,江苏省高院高院下发一个通知,告知大儿子,这个事我不管,你接着找我省中院。问题出现在了这个通知上,这份通知书,大脑洞,突破认知,堪称奇葩。 为什么说这是奇葩裁定书? 首先,这份回复的抬头是“通知”,而我国“通知”为抬头的文书大多用于检查机关或侦查机关,高院回复用“通知”抬头的极少。连当事人的诉求都没有弄明白就敢下达文书,胆量之大,着实让人佩服。 其次回复的通知文书以“访”字开头,不符合事实。因为只有上访类案件才能用此词,江苏省高院使用的回复性法律文书类型有误。 第三,当事人不服中院,到高院上诉,属于二审,结果高院回复称再审。网友表示如此简单的程序性问题都没有分清楚,高院的专业素质能力真是令人质疑。 最重要的一点,原告因为不服中院裁定,所以到高院去上诉,这是正规流程,但是高院的回复却是让原告再找中院起上诉,这是赤裸裸的不作为。这样草草交差出文书,网友怀疑法官是着急下班吗?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出具文书应该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依据和法律规定吗。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文书如此不规范不专业,肆意忽略法律地踢皮球,只会让老百姓无比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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