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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529|回复: 1 [响水杂谈] 岁末年初,劝酒应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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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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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20: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美国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首诗句。国人爱把劝酒称为“酒桌文化”。然而,过度饮酒背后隐藏的法律责任,很多人却未必知晓。岁末年初加上春节将至,亲朋好友之间免不了聚会喝酒,劝酒出现连带赔偿的事件屡见不鲜,聚会活动多,喝酒且需量力而行,劝酒更应适合而止。
      【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大家在聚会喝酒时,一定要适可而止,千万不要劝酒灌酒,如果有成员喝醉了,尽可能将他安全送回家。只要每个人都能互相照料,做好该做的事情,拒绝违规行为,悲剧就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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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00: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万一,,,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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