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南通通州法院获悉,取保候审后玩消失,响水男子袁某拒不到案,事隔五年后归案,照样被判刑。 2008年11月18日夜,袁某驾驶桑塔纳汽车直奔南通,准备伙同他人盗窃农户家草鸡草鸭。在到达南通市通州区沿海高速刘桥出口附近后,同伙下车去农户家偷窃鸡鸭,袁某则留在车上负责接应。当夜,他们共在13户人家窃得71只草鸡、17只草鸭,价值2715元。 袁某在高速公路上等待鸡鸭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同年11月20日,袁某被刑事拘留, 12月19日被取保候审。可取保候审后,袁某就玩消失,经公安机关传唤拒不到案,逃避刑事责任追究。 2013年12月28日,袁某再次被南通警方拘捕归案,因偷盗鸡鸭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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