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镇民政办从2014年底至2015年,根据响监发[20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通知,对原低保户每户上门调查、照相取证并全程录像,开展群众、党员测评会议,经镇党委会研究,在村主要位置公示,然后再集中报县民政局审批,确保做到低保户“回头看”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每一户都经过合法程序调查,幷拍照录像取证,进行登记,做好台账。 网帖所说的民政助理一言堂的观点完全不符合事实,因为每个村的低保户核查都开展了群众、党员测评会议,且每户低保户都有一名代表上台阐述自家的实际情况,全程有摄像录像,保证公平公正。在回头看工作期间,只有一户名为金某某的老奶奶来民政办对结果有质疑。民政助理耐心的解释相关政策,告知其并不符合低保条件。并未像网帖所称,态度恶劣,口出狂言。 经核查,金某某,该户有7亩田地,3间完好瓦房,且内置冰箱、电磁炉、电饭煲,堆放粮食有20余袋。其丈夫已去世,生育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一个儿子未婚,随母亲共同生活,在金兰集团码头工作,月工资约2000元;另外三名子女都已经成家,其中长子在响水做洗化批发生意,且有私家车。按照国务院所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此条件不符合低保条件。网贴中所提到的生活十分困难并不存在。
针对网贴所提出的有个别低保户住楼房一说,按照社会救助政策,农村低保标准是人均收入340元/月,低保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只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部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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