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22、2023年度 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 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公示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号)等文件要求,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开公示等制度,现将响水县2022、2023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我县2022年度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头数21.9头,其中病害猪处理头数9头,病害猪产品折合12.9头(病害猪产品每90公斤折合1头猪)。病害猪损失补贴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头,病害猪损失补贴金额1.752万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金额0.1752万元,合计金额1.9272万元。 2023年度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头数104.5头,其中病害猪处理头数63头,病害猪产品折合41.5头(病害猪产品每90公斤折合1头猪)。病害猪损失补贴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头,病害猪损失补贴金额8.36万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金额0.836万元,合计金额9.196万元。 对该补助资金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8月21日前向响水县农业农村局书面反映。联系人:蔡佳睿,联系电话:0515-86882028。附件:响水县2022-2023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补贴明细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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