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好春光,执行正当时。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8日早上6时,响水法院聚焦涉民生案件,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掀起春日执行新高潮。 此次执行行动出动干警11人,对14件案件进行现场调查,拘传被执行人2人,达成执行和解4件,现场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19万元。
案例一 “法官,我儿子欠的这笔钱我来替他还”
张某某与谢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干警赴被执行人住所地拟拘传被执行人谢某某,但只有其母亲在家。谢某某母亲在看到生效法律文书得知执行法官来意后,提出由自己筹钱代其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本院执行法官见证下,被执行人母亲至银行将案款汇至本院执行款专户,案件实际履行完毕。
案例二 “孩子的抚养费我一定会按时给付”
张某与张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张某某自2017年起一直未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张某某,迫于强制执行压力,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被执行人现场给付现金2万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三 造成交通事故不赔偿,拘留!
潘某某与李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赔偿潘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李某某至本院,因李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15 日的措施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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