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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9956|回复: 6 [响水杂谈] 响水一村民为集体垫资八千元12年未要回,镇政府: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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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08: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12月10日,江苏盐城响水县小尖镇小广村村民李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他父亲十多年前曾给该村第七村民小组垫资约8000元,作为该小组1000多亩土地的灌溉开支,但时至今日,这笔垫付款他父亲仍没有要回。极目新闻记者采访多名了解此事的小广村前村干部了解到,当年村里也想了办法帮李先生的父亲解决这笔费用,但最终无果。11日下午,小尖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该镇分管小广村的领导已经介入处理此事。村民为集体垫资8000元浇地李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的父亲是江苏盐城响水县小尖镇小广村村民,2011年,他的父亲时任该村第七村民小组的组长。因小组的1000多亩土地需要灌溉,而小组的账上没有钱,时任村支书就让他父亲先行垫资总计约8000元,用于支付电灌站的电费和杂工费,等承包该组55亩土地的村民将租金交给小组之后,再将钱还给他,但承包这块土地的村民并没有足额缴纳这笔土地的租金,甚至有的村民直接没有缴纳。当年小广村的一名村干部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小广村共有8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有数十亩的土地作为组集体土地对外承租给村民,租金则归小组全体村民所有,一般用于小组电灌站、修路等的集体费用开支。其中李先生父亲所在的第七村民小组总计有55亩土地对外租赁,该村两名村民分别承包了27.5亩土地,租期5年,约定租金均为2万多元。但后来其中一名村民支付了9000多元,另一名村民则一分钱也没有支付,而9000多元不能足额支付该村民小组2006年至2011年五年间的电灌站电费和杂工费用,因此,后来就有了时任村支书让李老先生先行垫资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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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的电灌站电费(受访者供图)上述村干部介绍,他们后来也按流程去申报解决李老先生的这笔垫付费用,但因为承包土地的村民不在欠条上签字,当时镇上的经管站以村组不能举债办事为由,没有让这笔费用入账,而第七村民小组的村民也以外租土地租金没有收上来为由,拒绝再分摊这笔费用。12年仍未要回垫付款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部分发票证据复印件显示,仅电灌站电费一项,李老先生累计垫付金额就有3900多元,李先生表示,他的父亲今年已快70岁了,这事已经成了老人的心结。李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是2023年6月才从父亲口中得知这件事,因为他父亲多次找现任村支书协商而没有得到解决,他就直接打了12345反映了这一问题。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李先生与现任小广村村支书韩先生的短信聊天记录显示,韩先生认为,李老先生2011年垫付的这笔费用,当时没有入村账,因此现在村委会无法支付这笔款项,否则就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只能让李老先生去镇经管站咨询一下,这笔款项怎样才能合理合规支付。“但我父亲去小尖镇经管站去问,经管站又说要找村里解决。”李先生说。李先生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他将此事反映给12345热线后,小尖镇相关部门回复说,镇上可以与小广村村支书沟通,每年给他父亲1000元左右,逐年还清。李先生认为,这笔钱已经拖了12年,现在以这样的方式处理,相当于又要最少8年才能还清,后面再发生什么变故也不能预知,因此他们没有同意这个方案,后来在他们收到此事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上,小尖镇人民政府称将在2024年1月8日前作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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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事的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受访者供图)镇政府称已经介入处理小广村另一名前村干部也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李老先生这笔钱当年是为整个第七村民小组垫付的,按道理来讲,应该由村里从第七村民小组的收入中拿出相应的部分偿还给李老先生,他一直以为这件事已经解决了,没想到拖了十多年。12月10日下午,小尖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此事他知情,已经交由村里落实处理,记者随即表示目前此事村里仍未解决,其表示具体情况可咨询该镇宣传办公室。记者随即根据其提供的电话致电该镇宣传办公室主任,但对方表示不清楚此事。12月11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小尖镇人民政府咨询此事,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还在处理中,镇上分管该村工作的领导也已介入处理,具体情况会向当事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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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灌站杂工费用(受访者供图)对此,河北言复律师事务所孙冬华律师表示,根据现有信息,李先生父亲为村民小组垫付8000元电费与村民欠付村民小组的土地承包费属于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应该分开处理。首先,村民小组应该向李先生的父亲偿还这笔费用,后组账村管,则应由村委会协调向李先生的父亲偿还该笔款项。而其他村民承包第七小组的55亩土地,与村民小组形成了土地承包法律关系,理应向村民小组支付土地承包费,后期组账村管,这笔土地租赁金也应由村委会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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