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季根据《2023年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拟对2023年施教区内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01施教区范围 1.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2.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此区域为银河路小学和通榆河小学双选学区,只可选其一报名,不可两校同报) 02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质房产的适龄儿童。 03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 8月24日-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为有序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分时段分区域,具体安排如下: 8月24日: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8月25日:灌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8月26日:黄河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黄海路以东,金海路以西区域。 每天报名登记区域请见施教区示意图。
04登记地点 响水县银河路小学六号楼1楼 05报名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共3页的内容,可复印一张A4纸上),如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携带父母结婚证。 2.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的住宅性质房产相关证明: (1) 商品房: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所在区域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单位公房、拆迁户等:提供单位证明、拆迁协议、水电发票(与监护人一致)等可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3)农村老自建房:准备建筑许可证(或用地许可证等)、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4)法院裁定房产转让的:准备法院裁定书、水电通用机打发票。 (5)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集体小产权房: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通用机打发票等。 满足以下条件可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2)城区老住户适龄儿童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或在一起生活。 3.其它材料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材料准备示例
06注意事项 1.请家长按学校建议的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进行错时错峰报名,避免拥挤。提倡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机动车辆停放在银河路南停车场(建议不要开汽车)。 2.来响就业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县东方红小学报名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在县城区域内的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5月1日前),或县城区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5月1日前),同时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材料。 3.适龄儿童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前。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不得骑车或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非营运车辆上下学,不得在社会托教机构就餐、住宿,一律由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下学。 5.施教区内二至六年级转学生,请参照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携带户口及房产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生素质报告书,于8月24日-26日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6.其他事宜,请现场咨询或关注响水县银河路小学公众号。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515-85075060 13851194946 咨询时间:8月24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