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劝导整治行动,以常态化工作模式促进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养成自觉戴头盔的出行习惯,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1月10日,在县城长江路、双园路、黄海路等路口,执勤民警采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查处纠正和劝导。记者发现,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而且对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也有了共识。市民 王先生
现在出门骑车戴头盔已经是一种习惯了,这样也是对自己安全的一种保护。通过加强路面管控、定点检查、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同时,民警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驾乘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提醒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加大辖区群众对“一盔一带”安全意识的认知,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副中队长 安政委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路面管理,坚持劝导提示与严格查处相结合,加大对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的查纠力度,进一步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营造浓厚的文明出行氛围,提高群众安全防护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