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4号通告 2022年10月22日0-24时,我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集中隔离点发现,为10月21日报告(第43号通告)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同货车驾驶员),目前在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接受隔离治疗,情况平稳。 该无症状感染者在我市活动轨迹如下:10月20日:14时25分-32分驾驶货车在S18盐淮高速建湖东高速口、14时50分-15时55分在S18盐淮高速郭猛服务区、16时55分到达G15沈海高速东台服务区西区后未离开。10月21日0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广大市民如发现与上述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入住的酒店或属地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报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外省外市来(返)盐人员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备,配合“落地检”和后续的健康管理措施,共同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